EPC项目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因此在实施EPC项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各项条款的审查。以下是EPC项目招标审查重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1、合同标的条款审查
须核实投标报价的项目工作范围与合同中表述的内容是否一致,合同工作范围描述是否准确,切忌出现诸如“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糊不清的工程范围描述。
此外应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有的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此时应特别注意各分段招标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
2、建设单位责任条款审查
主要审查逾期付款违约金、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的移交义务、建设单位完成其他发包工程的责任、其他承包单位影响施工的责任、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要求技术参数准确性的责任等。
3、承包商责任条款审查
主要审查有无排除“间接损失”的条款,其次注意审查有无承包商最高责任限额的规定。
4、缺陷责任条款审查
缺陷责任条款对于承办商而言不仅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力。在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任何工程缺陷,承包商有义务去修复。在承包商收到缺陷通知后未修复或拒绝修复,则业主可自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通常情况下,承包商自行修复的成本要比业主修复的成本低。
其次,部分EPC合同中会规定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影响了工程使用,则缺陷责任期会延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缺陷造成工程或工程相关部分无法按原有功能使用时,缺陷责任期才能延长,所延长的期限也只能是工程或工程相关部分不能使用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从缺陷得到修复之日起重新起算,并且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应当有一个最高限制。
5、合同暂停条款审查
主要审查暂停的期限、暂停期间费用的支付、工期是否相应顺延。
6、合同终止条款审查
主要审查合同终止的情形描述(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终止、哪些情况下承包商可以终止)、业主是否有权在其方便的任何时候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后果等。
7、争议解决条款审查
EPC合同一般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明确仲裁的地区、机构等,并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epc项目招标审查重点”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保标招标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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